電子數粒機應在明顯的部位固定銘牌,銘牌尺寸和技術要求按 GB/T 13306 的規定。銘牌上至少應標出下列內容:
a) 產品型號;
b) 產品名稱;
c) 產品主要技術參數;
d) 產品執行標準;
e) 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標志和編號(屬于計量器具的產品標注此項);
f) 制造日期和出廠編號;
g) 制造廠名稱和所在地(出口產品加標“中華人民共和國”)。
電子數粒機的運輸包裝應符合 GB/T 13384 的規定。
電子數粒機包裝前,外露加工表面應進行防銹處理。 包裝所用的所有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包裝材料要求。
電子數粒機包裝箱應牢固可靠,適合運輸裝卸的要求;
包裝箱應有可靠的防潮措施,并符合 GB/T 5048 的規定。電子數粒機隨機專用工具及易損件應加以包裝并固定在包裝箱中。技術文件應妥善 包裝放在包裝箱內,內容包括:a) 產品合格證;b) 產品使用說明書(編寫應符合 GB /T 9969 的規定);c) 設備安裝和維修手冊;d) 裝箱單。
包裝箱外表面應清晰標出發貨和運輸作業標志并應符合 GB/T 191的有關規定。
電子數粒機的運輸應符合下列要求:
a) 裝運產品的車廂、船艙和集裝箱等應保持清潔、干燥,無污染物;
b) 嚴禁將產品同污染物、有毒有害物、腐蝕性化學物品和潮濕性材料裝在同一車廂、船艙、集裝箱內運輸;
c) 產品運輸過程中應小心輕放,不允許倒置和碰撞。
電子數粒機應貯存于無腐蝕性氣體的場所。
制造廠自發貨之日起,在正常儲運條件下,應保證包裝機一年內不致因包裝不良引起銹蝕、霉損等。
在用戶遵守產品的使用、保管、安裝運輸規則條件下,從發貨之日起,產品確因制造質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時,制造廠應在保修期內負責免費為用戶修理或更換零件(不包括易損件)。